嫌樓上鄰居太吵!運將裝「震樓神器」回擊挨告 一審判賠24萬
▲劉姓男子因不滿鄰居時常發出噪音,氣憤之下竟在樓梯間手扶梯偷抹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劉姓計程車司機因不滿樓上林姓鄰居長期發出噪音,一氣之下竟在屋內加裝「震樓器」,不定次連續敲擊2、3樓間樓板,影響林家居住安寧,甚至,他也曾在樓梯扶手上塗抹不明油漬,妨害鄰居通行安全。面對劉男種種惡意行爲,林家氣憤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林男與父母、弟弟同住在新北某公寓,他無奈表示,2017年5月起家中就常出現擾人的聲響及振動,經查才發現,原來是樓下劉姓鄰居在2、3樓間樓板加裝震樓器,藉此干擾他們全家的居住安寧。林男再控訴,劉男甚至還趁無人之際,偷偷在樓梯間上塗抹不明油漬,害他年邁、行動不便的媽媽經過時差點跌倒,對此,他因實在忍無可忍,決定提告。
▲劉姓男子因不滿鄰居時常發出噪音,氣憤之下竟購買「震樓器」安裝在家中天花板報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庭上劉男承認有裝設「震樓器」,但他辯稱,是因林家長期發出搬重物等拖拉噪音,嚴重影響他安寧,所以才裝上此設施反擊,過去也曾買過高爾夫球杆回敲,劉男強調,只有林家人發出聲響時,他纔會敲回去,且大多都是白天敲,最晚不超過晚上10點,根本不不至於影響睡眠。
另針對手扶梯抹油的惡作劇,他坦承有抹潤滑油,目的就是希望對方可以摸到,但就算如此,他反駁稱通行者仍可使用手側邊和下方鐵柱通行,自己行爲並無造成太大困擾。
新北地院審理時,刑事部分法官依強制及強制未遂罪,判劉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至於民事部分,林家人求償150萬元,法官審結判他需賠償24萬,且不得再做出任何妨害居住安寧的行爲。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