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廢死討論!魏揚:法律應追求正義,不是迴應羣衆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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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捷事件後,學運領袖魏揚在22日凌晨在臉書發表PO文,表示「法律的設置與執行應該以追求正義爲目的,而不是迴應個人或羣衆的憤怒、仇恨。這邊談的『正義』應該具有內在一致(coherent)的價值與邏輯,且符合比例原則。」
這段臉書PO文的全文被轉貼到批踢踢實業坊(ptt.cc)八卦板(Gossiping),截至目前爲止共有23篇PO文討論,討論非常熱烈。有鄉民認爲,若是鄭捷奪走四條的人命,他的生命還有價值嗎?但也有人認爲,臺灣民主需要更多包容,能夠理性接納不同意見纔是真民主。
廢除死刑聯盟執行長林欣怡22日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表示,22日下午會針對北捷事件用新聞稿對外說明。廢死聯盟指出,臺灣社會此時應該想一下,被害人與其家屬與共同經歷這事件的所有人,該如何走出傷痛。
魏揚臉書PO文全文:
簡單的一些想法:
1. 法律的設置與執行應該以追求正義爲目的,而不是迴應個人或羣衆的憤怒、仇恨。這邊談的「正義」應該具有內在一致(coherent)的價值與邏輯,且符合比例原則。
2. 談到內在一致的價值與邏輯,我認爲如果我們把「生命」視爲最終不可侵犯的價值,則當此價值遭到侵害而我們必須尋找洽當的懲罰或補償手段時,我們不應該訴諸於「生命」這個最終價值的再次侵犯。如此一來,這個「正義」就存在着自我矛盾的危機。簡言之,我們不應該用侵犯「A價值」來作爲「A價值」被侵犯的懲罰,尤其是當此價值被視爲最終價值時。
兇殘的手段當然令人憤怒,生命的消逝絕對令人痛心,犯下錯誤者必須受到懲罰,唯此懲罰手段必須符合具有內在一致之價值與邏輯的正義判準。
否則的話,就不要再談什麼正義了,也不要談什麼生命作爲最終不可侵犯的價值了,因爲老實講我們壓根不在乎正義是否判準一致,我們只想報仇,那就讓我們迴歸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