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律師費一次看!有人獨領80萬、有人當義工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前天進行言詞辯論,民進黨立委質疑立法院花186萬公帑請訴訟代理人,遭藍委反嗆政府機關也花納稅錢請律師,應公開相關經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戰再有新話題,民進黨政府4機關共委任11名律師代表,費用共計150萬元,扣除1名義務協助的教授,每名律師皆領15萬元,民進黨團的45萬元爲自費;相對機關立法院的委任律師則有4名,費用共計186萬元,其中民衆黨推派的律師林石猛共獲80萬元報酬,引發熱議。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總統府的訴訟代理人爲律師洪偉勝、教授孫迺翊、副教授蘇慧婕,行政院爲律師李荃和、賴秉詳、中興大學教授陳信安,監察院爲律師李元德、助理教授姚孟昌,民進黨立院黨團律師陳鵬光、陳一銘、方瑋晨,共計11人。

據悉,4機關律師費共150萬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4機關聘任的律師費用遠低於市場行情,是友情價、公義價,且每個律師都是1人15萬,「身兼學者身分的更有義務協助不收費(指陳信安),而民進黨團委任律師更是自掏腰包支付」。

而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的機關代表,國民黨共推薦兩名訴訟代理人,分別爲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律師葉慶元律師葉慶元,民衆黨團則推薦行政法院法官、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林石猛,共計4人。

根據政府採購網資料,陳清秀的律師費爲52萬元、仉桂美24萬元、葉慶元30萬、林石猛80萬元,共18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