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公司人員泄露7項國家秘密獲刑

(原標題:案情剖析 | 伸向稀土的境外黑手)

今年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期間,國家安全機關公開了一起境外某公司非法蒐集竊取我稀土領域國家秘密案。該公司中方僱員葉某某在外籍員工指揮下,利誘收買國內某稀土公司副總經理成某,爲境外刺探並非法提供涉及7項機密級國家秘密。2023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以爲境外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葉某某有期徒刑11年,以爲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受賄罪判處成某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以商貿合作爲掩護

2017年,葉某某代表境外某有色金屬公司商務拜訪我國內某稀土公司,與時任業務科長成某結識。因年齡相仿,兩人很快熟絡起來。此後,成某也多次在葉某某陪同下前往境外進行回訪。

此後,隨着工作聯繫日益密切,葉某某即以境外客戶合作所需爲由,頻繁向成某提出獲取稀土行業相關數據的要求。成某爲了“維繫客戶關係”,明知有泄密的風險,但還是心存僥倖,一次又一次地按要求將數據提供給葉某某。

以經濟利益爲捆綁

隨着成某一步步從業務科長升至業務部經理,再到副總經理,他意識到自己的“價值”越來越高,對金錢的渴望也愈發強烈。於是他主動提出通過第三方公司參與的形式,與葉某某共同合作賺取稀土貿易差價,對方思索片刻便拍板答應。成某獨自獲得一半利潤,作爲交換,成某持續向葉某某提供稀土行業內幕情況。截止案發前,成某通過收取現金、境外匯款等方式共從境外某有色金屬公司獲利約51萬美元,大部分用於妻女在境外的支出。

以核心內幕爲重點

稀土廣泛運用於尖端科技領域和軍工領域,是現代工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我國稀土產業得益於資源儲量豐富、冶煉分離技術先進、產業鏈完整、戰略儲備體系完備等優勢,佔據世界稀土產業的龍頭地位,在世界範圍內形成了資源優勢及產業鏈優勢。

境外高度關注我國稀土收儲情況,千方百計獲取我內部數據。若稀土數據外泄,將對我稀土產業優勢造成影響,甚至使我國在國際戰略博弈中受制於人。本案中,境外某有色金屬公司通過各種渠道精準獲悉了我國稀土收儲招標會召開的時間,並在會後第一時間指揮葉某某向成某索要具體數據,而成某作爲稀土行業內部人員,掌握着稀土收儲最新情況,成爲對方長期穩定的供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