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甜心議員被控慣老闆..生理假得附證求償敗 林穎孟12字駁斥

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不滿5名助理指控她挪用公款、詐領助理費、請生理假需拿出憑證,挨批「議會慣老闆」、「草包+低能」,求償380萬元敗訴,臺灣高等法院再駁回林女上訴。圖/翻攝自林穎孟臉書

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不滿遭前助理指控挪用公款、詐領助理費,還批她「慣老闆」、「假面甜心」等,提告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等3人妨害名譽,結果檢方不起訴;民事部分,林要求5人賠償380萬等,也遭臺北地方法院駁回。林敗訴部分再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仍駁回。林穎孟今早也發聲明表示,「本人從沒做過的事,就是沒有」。

林穎孟今天一早發出聲明表示,她從未「挪用」任何助理勞健保費。甚至反擊,表示勞健保遲繳問題爲吳姓行政主任長年隱瞞遲繳情況所致,有實際證據與查覈錄音檔爲證。地檢署亦曾於2020年11月調查此事,發現查無不法,有卷證可稽,否則本人早已因此項目被起訴。

「本人從沒做過的事,就是沒有」,林穎孟說,她任議員期間,因首次任職公職,對市議會行政項目並不熟悉,未確實知悉及查覈行政主任工作細節之處,引致諸多糾紛至今,她深感抱歉,但她從沒做過的事,就是沒有。

林也提到,她接受社會一切公評,偏狹言論雖有傷害性但仍屬自由範疇,也許司法暫時無法還她公道,但正義蕩然無存,「從小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爲人,時間終會證明一切」。

由於助理也指控林穎孟「安排男友當人頭助理以詐領補助款」,高院認爲葉姓前男友掛名辦公室執行長期間,未從事議會事務或地方服務的議員助理工作,還在2019年3月至12月期間兼任林昶佐競選總幹事,林以24萬元(公費助理補助費用總額)扣除其他助理薪資總額後的餘額作爲葉的薪資,確有表示想將葉的助理薪資補助款挪作其他用途之意。

對此,林穎孟今天聲明也表示,「葉男不工作」之詐領助理費一案,早已於2022年8月獲得不起訴處分。至於她擔任議員期間,辦公室制度自始皆爲「女性助理請生理假不需看憑證也不扣半薪」。此有2021年1月之勞動局勞檢裁罰公開紀錄可稽,她從未被裁罰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