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136億 秦庠鈺資產 北院裁準沒收

秦庠鈺被扣的16個愛馬仕柏金包,2012年拍賣1000多萬,北院裁準沒收。(本報資料照片)

棄保潛逃的秦庠鈺,去年9月持假護照入境泰國被逮,押送至法院。(中央社資料照片)

秦庠鈺吸金案相關官司一覽

吸金136億的鼎立集團負責人秦庠鈺,去年9月在泰國被逮,臺北地檢署爲追討秦的犯罪所得,針對秦被查扣的資產,包括秦名下411處不動產、「綜藝天王」吳宗憲2張共5500萬元的本票債權在內,向臺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北院認定均屬秦犯罪所得變得之物,裁準沒收。

若確定 吳將遭追償

若日後法院裁準沒收確定,吳宗憲就須拿出5500萬元,償還吸金案被害人及繳回國庫。

秦庠鈺被控推出「金圓互助會」等多項投資方案,招募2萬多名會員,3年多吸金136億6317萬7405元。檢方查出,秦將吸金所得購買411筆不動產、買名牌包、借給炒手周鼎炒碩天股票、借款太子汽車許勝發、藝人吳宗憲等人,當年檢調在秦住處查扣吳向秦借款擔保的1500萬、4000萬元2張本票。

遭羈押的秦,爲拚交保,2012年向北院提出清償計劃,法官以秦向吳宗憲、許勝發、周鼎等人追討27億7965萬債務及投資款爲條件,同意秦交保3000萬,但事後不了了之。

犯罪所得 北檢追討

北檢去年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秦遭扣押資產,包括宜蘭、桃園、高雄、新北411處土地及不動產、美金及人民幣等外幣現金合計600萬臺幣、常翔科技及通裡薩航空股票、吳宗憲投資的阿爾發光子科技股票、吳宗憲、創悍、太子公司面額共1億4150萬的9張本票、4只名錶、10只戒指、16個愛馬仕限量柏金包及皮件(已變價1011萬元)。

北院認爲,檢方查扣秦現金、有價證券、債權憑證、手提包、手錶、戒指,均爲其犯罪所得變得之物,裁準沒收;僅臺幣168萬6700元及人民幣2萬1141元,無法證明與犯罪所得有關,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