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觀察】公共場所“被直播”需規範
你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更大的可能是,不只看你,還會拿手機拍你甚至實時直播。一旦越過某種邊界,審美層面的相映成趣,就變成了流量驅動的隱私冒犯。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吐槽,在深圳通勤高峰時段,部分網絡博主在地鐵站內擺放直播設備,將通勤的"上班族"作爲直播對象,且未進行打碼處理。
工作生活的移動互聯網上相互滲透,直播變成全民大舞臺:有一技之長的可以做娛樂、知識等專業主播,身無長物也可以播播百態人生。
手機攝像頭所能覆蓋的範圍從室內演繹,走向更廣闊的大千世界。商場、景點、工廠、戶外……主播不乏其數,不小心入鏡的人通常見怪不怪。
但人人當主播,不代表萬物皆可播,伸向了地鐵站等公共場所的直播鏡頭,挑戰着個人隱私、平臺監管和公共安全。
看似"記錄平常生活",看似"擁有直播的自由",歸根到底是依附於商業平臺的商業行爲。
從攝影時代開始,是否徵詢了被拍攝人的同意,是否用於商業目的,一直被隱私權、肖像權等公民權利考問,尚有"會不會分享傳播"的冷靜期。但直播越過了冷靜期,實拍即傳播,沒給當事雙方留下太多勘誤機會。
自己房間裡直播是私域,內容、着裝、言語、互動,哪些能播哪些不能播?縱有少量的擦邊球行爲,也極少影響公共環境,且大多數平臺健全了直播規範,會對不良內容及時查禁。
走出房間來到室外,尤其鏡頭之內有諸多無關人士的直播,就有把私域訴求凌駕於公域環境的嫌疑,哪怕直播的目的多麼陽光,直播的效果多麼正面,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人的自由。
於公共場所直播,他人的自由,第一條就是"不被直播的自由"。
但真實情況是,被直播的人沒有太多拒絕的機會,甚至意識不到被直播的存在。區別於商場、景點等注意力聚焦的公共場所,地鐵站裡、大馬路上,熙熙攘攘步履匆匆,發現直播攝像頭本就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靠主播自律?試問能不能抵擋在線人數和點贊打賞的誘惑?
既然是依附於商業平臺的商業行爲,又出現在某個特定的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直播的規範化,就需要直播平臺和公共場所管理方共同努力。
對於直播平臺,公域直播需要比私域直播更嚴格的準則規範,既要劃分能播與不能播,更要引導正確的價值選擇。比如非新聞現場的、常規性的地鐵站直播通勤人潮,即便通過打碼等技術手段規避隱私和肖像權,考慮到這類直播的價值微乎其微,平臺更不宜爲之做流量傾斜。
當沒有了流量和利益傾斜,譁衆取寵或不合時宜的直播自然漸趨消弭。
公共場所管理方,同樣需要與時俱進的制度革新。一刀切要不得,放任自流更要不得。畢竟在商場、景點等大多數公共環境,積極有序的直播,已然成爲重要的生產力工具。
至於主播,謹記一句話:直播低門檻,不是鑽營的藉口。
北京商報評論員張緒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