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籍國際通緝犯奧納德「聲請提審」 這次遭駁回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本報資料照)
西班牙籍國際通緝犯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在義大利涉嫌詐騙10億元案後,離境躲臺5年。移民署13日先命他19日自行離境,後續又在18日召開臨時審查會,決議驅逐出境,隨即執行驅逐程序。而奧納德在飛往德國前,委請律師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提審,法院今(22)日裁定駁回。可抗告。
奧納德在義大利成立租賃汽車公司,並與西班牙業者合作,他卻把出租車輛賣給不知情的第三者,或違法運送國外買賣,涉詐騙的金額高達3千萬歐元( 約10.5億新臺幣),2019年被揭發前,他早一步出境躲藏在臺灣,遭義大利警方列爲國際通緝犯紅色通報對象。
全案曝光後,移民署臺北專勤隊於13日請奧納德到案說明,要求他安頓妻小後,19日自行離境,而他訴願遭駁回。之後,移民署在17日臨時通知奧納德出席18日的「驅逐出境」審查會,奧納德要求聲請延期未果,移民署於18日開會決議強制驅逐出境。
奧納德18日晚間就被移民署強制帶往桃園機場搭機前往新加坡,奧納德爲力拼留在臺灣,在飛往新加坡前聲請提審,而法院於19日裁定應予釋放,而新加坡也拒絕他入境,他又被遣返回桃機。
奧納德因移民署於20日以禁止入國、遣送及照護告知書,告知他依移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規定禁止其入境,並依移民法第50條規定,於待遣送出國期間指定照護處所照護。奧納德不服,委請律師聲請提審,法院於21日上午開庭審理。不過,他20晚已搭機前往德國,21日下午落地。
法院表示,奧納德搭乘我國飛機於21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許抵達德國,已由德國人員接走,移民署隨行人員並未隨行。因此,奧納德已經不在移民署隨行人員實力支配之下,奧納德所指受逮捕、拘禁之狀態已不存在,法院事實上無從提審或釋放他,本件聲請無提審實益,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