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正當理由多次延期回覆問詢函,華菱精工遭監管警示

9月10日,上交所發佈公告,對華菱精工(603356.SH)及董事會秘書張育書發出監管警示。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截圖

《監管函》顯示,6月16日,上交所向華菱精工發出《關於對宣城市華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決議有關事項的問詢函》(簡稱“問詢函”),就該公司涉及資金佔用、利益輸送、財務真實性等重要事項進行問詢,要求華菱精工於5個交易日內進行書面回覆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然而華菱精工並未按照上交所要求如期回覆,反而不斷延期。

據瞭解,2024年6月22日、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6日、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20日,華菱精工先後五次披露《關於延期回覆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宣城市華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決議有關事項的問詢函>的公告》,均擬延期5個交易日回覆問詢函。

到了7月19日,上交所向華菱精工發出《關於宣城市華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回覆問詢函事項的監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儘快回函,該公司遲至7月27日方披露問詢函回覆公告。

上交所認爲,相關問詢事項對上市公司及投資者利益有重大影響,華菱精工未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回覆問詢函,且無正當理由多次延期,情節較爲嚴重。董事會秘書張育書作爲信息披露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決定對上述主體予以監管警示。

上交所還要求該公司及董監高人員採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在收到決定書後一個月內,提交經全體董監高人員簽字確認的整改報告。

南財快訊記者注意到,上交所還於9月初對華菱精工關聯方及有關責任人發出監管警示。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截圖

上交所表示,華菱精工發生其他關聯方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損害了公司及中小投資者利益。時任董事長、總裁兼董秘羅旭作爲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和經營管理的具體負責人,公司時任首席財務官賀德勇作爲財務事項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行爲負有責任。

上交所決定對華菱精工,關聯方上海三斯電子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總裁兼董事會秘書羅旭,時任首席財務官賀德勇予以監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