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的好日子要結束了?國家出新規,業主終於翻身做主人了

隨着房地產行業的快速膨脹,物業這個概念正在走進千家萬戶。不知不覺中,無論是住房、商鋪,還是公寓,與之相關的物業管理如今已無處不在。

但近年來,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不斷,關於物業管理的投訴和糾紛也日趨增多,甚至有人呼籲全面取消物業。對此,國家出新規,物業的好日子要結束了,業主終於翻身做主人了。

01、

物業與業主的衝突

自實行商品房制度以來,我國的物業管理行業已經走過了二十個春夏秋冬。而物業的存在也應該是盡職盡責爲業主提供優質服務。然而部分物業公司卻逐漸偏離了本應堅持的服務理念。

一些物業公司缺乏契約精神,只收錢不幹活,讓業主無法享有應得的權益。例如,物業收費本應該定期對小區進行垃圾清掃,但由於懶散卻導致小區垃圾遍地,小區環境髒亂不堪。

還有一些業主家或商鋪出現緊急情況時,卻得不到物業的及時妥善處理。比如業主遇到像斷水斷電、車庫漏水、斷網等問題時,物業不能及時處理,但收錢卻很積極。

更有甚者,一些物業管理人員強硬的態度,甚至以管理者自居,藐視業主的感受。

這些矛盾已成爲普遍現象,令業主們不滿,也導致呼籲取消物業的聲音越來越多。

02、

國家新規,業主做主人了

對於業主來說,物業不作爲、亂作爲,以管理者自居……很多業主的訴求就是希望取消物業。

那麼究竟能不能取消物業呢?

對此,新華社指出,需要通過制度和規則來限制物業,化解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對“黑中介”、“黑物業”等不法行爲進行整治。

同時,央媒新華社也明確指出:在沒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務方式之前,物業仍有其存在的價值和必要。

這也就意味着,未來一段時間,物業公司還有存在的必要。

但雖說物業不能取消,並不意味着物業就可以肆意妄爲,此前國家八個部門聯合發佈了最新房地產市場整頓文件,根據新要求,接下來將通過3年時間來實現房地產秩序明顯好轉。而且作爲4大項整治內容之一,其中物業行業亂象也被納入重點整治範圍之列。

總結下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整治: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2.整治: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

3.整治: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

4.整治: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佔、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

5.整治: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後,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

通過對上述幾個方面的內容進行整治,以後物業就無法通過某些規則來獲取私利,大大保障了業主們的相關權益。

而且目前這份整治文件已經在部分省市開始執行了,相信隨着其他各個城市的落實推進,業主終於實現翻身做“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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