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灣沚區修訂人才政策“十八條” 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

本文轉自:人民網-安徽頻道

《蕪湖市灣沚區“產學研創”人才政策十八條》(以下簡稱《十八條》)自試行以來,兌付各類補貼、獎勵4246人次,合計1069.2萬元,發放貸款96筆,合計3701萬元,服務11名高層次人才子女到公辦幼兒園、學校就讀,爲人才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也爲灣沚區加快建設高質量發展樣板區、城鄉融合共同富裕示範區打下了堅實的人才基礎。

近期,灣沚區依據《十八條》試行情況,對其進行新的調整,修訂後繼續維持十八條。

新《十八條》刪除了原政策中安家補助、孵化補貼、啓動經費補助3條,將原就業補貼、穩崗激勵合併爲就業穩崗補貼,其中規定: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首次在區內企業(含民辦非企業)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按照大中專、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歷,分別給予每年最高1萬元的就業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按大中專、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分別給予錄用企業(含民辦非企業)每人最高5000元的補貼,錄用單位吸納區內院校學生就業,獎勵標準上浮50%。

《十八條》此次新增技能人才補貼,規定區內企業在崗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新取得高級工(三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技能人才補貼;新增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資助,對新批設立或升級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在享受市級設站補貼基礎上1:1配套給予一次性設站啓動經費資助,國家級、省級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每引進1名博士後(在站工作2年及以上),分別給予企業30萬元、15萬元引才資助;新增高校教師兼職補助,鼓勵區內高校教師掛任區內科技型企業“科技副總”,在掛職期內由灣沚區、所屬高校、掛職企業共同給予費用補助,其中灣沚區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交通補助費用;新增產學研經費補貼,明確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機構與區內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按當年產學研實際發生金額的10%進行補助,最高補助100萬元。

《十八條》對其他部分條款也作了局部調整,使條款更加符合灣沚區人才實際情況,後續灣沚區將全力保障人才政策兌現,將人才政策兌現擺在加快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頭等位置,持續增強灣沚區人才政策的含金量和吸引力。(戴祖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