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秉叡/不缺水、喝好水 新北高地社區拒當二等公民

新北高地社區加壓受水設備須由社區自行建置並負擔工程費用住戶苦不堪言,猶如二等公民。(圖/立法委員吳秉叡辦公室)

用水基本人權,讓所有人公平使用乾淨無污染的水資源,更是政府責無旁貸的工作。新北市境內共有115個高地社區,加壓受水設備由社區自行建置、管理維護,使用數十年後,因設備老舊,產生漏水水壓過小的狀況,須多分攤水費,還時常遭遇故障停水問題,而加壓受水設備又因屬社區內管,汰換維修均須住戶自行付費,每次修理工程費用達萬元以上,更換一顆加壓馬達更須花10~20萬元,讓住戶無力負擔,苦不堪言。

以新北市新店區爲例,早期在安坑香坡裡等地興建的社區大樓,因爲法令缺失,超過萬戶民衆需自行負擔配管、加壓費用,再加上維修費用,每月水費多出300至千餘元不等,反觀平地地區,所有管線、維修都由水公司負擔,不公平的待遇數十年來從未改善,住在山上宛如二等公民,新店頂好社區住戶直言「20年來漏掉的水比用到的水還多」,社區平均每月須多付10萬元水費,非常不公平。除此之外,自來水泄漏也潛藏掏空地基的風險,長期漏水可能造成山坡地水土流失,有公共安全疑慮。

新北市境內高地社區共有5萬多戶住戶用水問題急迫嚴峻,新北市府卻遲至今年4月27日才於前瞻計劃中「補」提出政策評估,在此之前,朱立倫在近7年的新北市長任內,都對高地社區住戶的用水問題、居住環境毫無對策。相較於新北市政府的無爲,臺北市府早於102年覈定《老舊高地社區自設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劃》,自103年度起分6年編列共5.17億元預算,補助臺北市34個老舊高地社區的加壓受水設備改善,民衆須以社區爲單位提出補助申請,每社區限補助一次,每戶補助80%改善工程費用,每戶上限10萬。

在新北市提出的方案中,參考了《經濟部水利署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劃預算補助作業及管考要點》,由經濟部水利署負擔45%、新北市府負擔25%、住戶負擔30%,代管維護費隨水附徵。然而此補助要點,乃是水利署針對「無自來水」地區之供水設施建置補助。新北市高地社區的問題並非沒有自來水可用,而是雖有自來水,卻因管線老舊、維修汰換經費過高,讓住戶無力負擔。新北市政府研擬的對策,並不符合水利署的要點,要水利署補助勢必困難,新北市府不只未能解決問題,甚至搞不清楚問題在哪裡。

▲新北市高地社區並非無水可用,而是管線老舊、維修汰換經費過高,讓住戶無力負擔。(圖/記者許力方攝)

新北市境內老舊高地社區自設加壓受水設備所須改善工程經費,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粗估約需30億元,參考臺北市現有規範,若能依照各社區供水系統損害、急迫程度,由新北市府補助80%改善工程經費、社區自付20%,分10年編列共約24億元預算,並擬出管線代管方案,我建議由北水公司統一管理,改善其自設加壓受水設備,方能解決長久以來的用水問題。

用水是基本人權,雖說使用者付費,但平地地區與高地社區應該享有同等的用水權利,不該讓高地社區住戶成爲二等公民,我呼籲新北市府應該積極介入,替住戶向臺灣自來水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協調,以水公司「代管」方式,管理並維護高地社區自來水供水系統,代管維護費用隨水附徵;未來新建高地社區時,建商於開發完畢也應將自設供水系統移交水公司代管維護,才能更有保障,高地社區自來水系統才得以永續使用。

我更希望新北市府能規劃成立單一窗口,對管線設備汰換維護最容易卡關土地產權問題,專門提供老舊高地社區住戶資訊調閱及補助申請服務,整合原本分散於各局處之相關業務,讓民衆釐清土地所有權節省到各單位奔波的時間,達到高地社區住戶公平權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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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現任立委,政大法律所碩士。曾任法官臺北縣蘇貞昌機要秘書,從臺北縣到新北市,在地基層服務20年。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