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定要核電嗎? 備用電力再評估、綠能是永續關鍵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若能提升替代能源效率核電就不會是臺灣未來唯一選擇。(圖/本報資料照)

「把好的留給孩子,把不好的留給自己,這就是媽媽;把不好的留給後代,把好的留給自己,這就是核電廠」,最近這支廣告打的很大,點出了核電場的安全隱憂。一旦核電廠發生事故,高輻射核廢料會釀成巨大災害對動植物土壤會造成重大的損害,甚至會影響到好幾世代,且臺灣的地理環境與曾經發生福島核災日本十分相似,讓核電廠存廢及是否採用問題,成爲當前重大議題

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學委臺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表示,近年來政府頻頻高估電力負載,以致備用容量偏高,而合理的備用容量率設定應該要達到「確保供電可靠度」與「避免電力設施過當」兩大目標。就臺灣過往經驗看來,當備用容量率低於 10% 纔有可能限電,況且近年大規模限電都與備用容量率無關。

實際上,備用容量率超標反而會造成電力投資過剩,而這些閒置發電量的浪費卻是要由全民買單監察院在 2012 年 1 月的調查報告中指出,「閒置之電力容量若達裝置容量之 1%,代表約有百億元之電力設施閒置」,因此,針對目前臺灣電力需求與備用容量率偏高的現象建議有關單位應多加審慎評估

▲臺灣具備的綠色能源發展優勢並不亞於其他國家。(資料來源:新境界文教基金會/ETtoday製表)

然,近年來「綠色能源」已成爲世界各國能源政策軸心趨勢,據新境界文教基金會研究指出,臺灣擁有極佳的發展綠能優勢,例如臺灣西部沿海有兼具陸域離岸風力發電潛能的優異風場,且在太陽光電上,南部的陽光強度時間皆優於德、日;四面環海島國地理,具有流速快且穩定的黑潮發電條件,而生質能 (利用農林植物、海藻沼氣有機廢棄物產生的能源) 發電力也有相當大的開發空間,對本土綠色能源的發展將十分有利,若能大力推動再生能源,核電廠絕非臺灣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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