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拆解財政部 「租稅公平」的歪帽子
圖/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近期進行產業創新發展條例修正,各界當然提出許多可以激勵產業創新發展的建議,其中包括許多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絕大部分都被財政部「溫和理性」地以租稅公平的大帽子給婉拒了。
例如,業界建議給營利事業投資抵減,以激勵營利事業投資新創,響應賴清德總統加強新創投資的政治承諾。財政部很自然的反對,理由是現在營利事業對其他企業投資的股利收入是不課稅的;如果對營利事業投資新創再給予投資抵減,就是重複優惠,違反租稅公平的原則。
乍聽之下,財政部講的言之有理,但仔細分析,其實牛頭不對馬嘴。營利事業拿到股利,表示投資已經成功,這和財政部對投資上市/櫃股票的資本利得不課稅一樣,都是「錦上添花」的政策。
而且,財政部之所以會如此慷慨的對營利事業的股利收入不課稅,是因爲財政部兩稅「不」合一後的結果。也就是財政部先課了營利事業所得稅,又課股利收入的稅(未分配的盈餘也要課稅)纔是真正的重複課稅。所以財政部才願意讓一點租稅,以避免實際上重複課稅太嚴重。財政部重複課稅課過頭,本來就自己違反租稅公平了,還用租稅優惠包裝遮掩!
投資抵減是鼓勵投資人冒風險;尤其投資新創,失敗率甚高。要能夠享受到股利收入不課稅的優惠,通常是投資十年以後的事,而且只有不到3成的投資可以走到獲利又分配股利的境界。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是要激勵投資,鼓勵投資人冒大風險支持新創,是真正的「雪中送碳」。
臺灣現在的產業需要投資、新創需要投資,財政部把獲利後的錦上添花,拿來與投資前的雪中送炭相提並論,還冠以租稅公平的大帽子,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財政部常常說「租稅優惠給太多了」,造成我國租稅負擔偏低的現象。事實上 這都是財政部自己做了一堆錦上添花的租稅優惠。最著名的就是證所稅不開徵。財政部讓股票市場上賺錢的投資人免稅,成功激勵股民忘情的進出股市,財政部再大賺每年幾千億的證交稅。
投資抵減在2000年以後就大幅減少、刪除。當前所得稅負擔偏低的問題,完全不是投資抵減造成的。財政部竟然昧着良心埋怨國人所得稅負擔偏低,而拿這個莫須有的大帽子去反對給甘冒風險投資新創的投資人一點點的鼓勵!少數御用學者不明究理,也跟着財政部的謬論講話,學官聯手阻擋新創投資政策。
以錦上添花的租稅優惠,來反對雪中送碳的投資抵減。難怪立委王世堅要拍桌罵人,還想讓財政部長換人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