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 漁業署:確保未來油魚捕撈權

漁業署表示,SIOFA目前計有澳洲、庫克羣島、歐盟、法國、日本、韓國、模里西斯、塞席爾及泰國等9個締約方,我國爲第10個簽署該協定的參與方,另有合作非締約方葛摩等。

SIOFA爲管轄印度洋鮪、旗及鯊類等高度洄游魚種以外之物種的組織,主要管轄物種包含「旗鯛類」(Pelagic armourhead)、「南極美露鱈」(Antarctic toothfish)、「魴魚類」(Oreos)、「橘棘鯛」(Orange roughy)和「金眼鯛」(Alfonsino)等,會針對這些魚種制定相關養護管理措施。

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表示,我國鮪延繩釣漁船近年油魚漁獲量約1萬至1萬7千公噸,產值約新臺幣5至8億元,由於海洋資源永續利用觀念擡頭,海洋物種逐步限制捕撈配額,目前油魚未限制捕撈,但未來極可能設定配額,若未加入組織、沒有配額就不能捕撈,故進入SIOFA可確保我國未來漁業利益。

但至於配額是否能超出目前漁獲量,林國平說,屆時要看科學研究所做資源評估而定,資源狀況好,捕撈配額就會維持高檔。

漁業署指出,SIOFA自西元2002年開始談判,經歷5次締約諮商會議,2006年7月在羅馬制定完成,於2012年6月21日生效,2013年12月該組織舉行第一次的「締約方大會」,秘書處設於法屬留尼旺。

SIOFA是我國繼「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SPRFMO)及「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之後,再次有意義參與之國際漁業管理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