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戀是噩夢」…數位性侵 未成年最常淪獵物

隨着交友軟體、聊天室的增加,網路性侵害案件也隨之攀升。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女高中生小風(化名)與男友交往後,在對方言語攻勢及說服下,雙方在聊天室內裸聊,並談及性行爲等私密議題,但兩人分手後,對方竟拿出影像威脅小風繼續交往,否則就將影像散佈在網路上,小風的父母察覺女兒異狀,詢問後帶她報案。

小風難過地向警方表示,這是她第一次交男友,也認爲對方是真愛,想爲對方做些事,且認爲這不是實際發生性關係,加上不懂得拒絕,男友又多次說服,讓她認爲男女朋友就該要有親密行爲,因此答應裸聊談性,卻成爲噩夢的開始。

陳姓警官表示,網路性侵害多發生在未成年男女身上,許多人因爲純粹情感驅使或不懂拒絕因此受害;他接觸的案例,有加害人將影像拿去賣,也有張貼在色情網站,更有拿影像向被害人恐嚇取財,也有詐騙集團以交友詐騙被害人金錢後,再以裸聊談性側錄的影像,威脅被害人拿錢贖回,形同二次傷害。

陳姓警官指出,網路性侵害案發生後,許多被害人因爲年紀小,不懂如何找回公道,只有在家人或朋友發現情緒異狀,或學校社工介入後才吐露實情,更糟糕的是,有被害人原想吃虧了事,沒想到網路卻散佈自己私密影像,被朋友告知時情緒差點崩潰,目前警方僅能鼓勵當事人,積極面對並勇於報案。

一名不具名社福專家表示,網愛與實體性關係相當不同,但並不表示網愛不存在遭強迫的情況,若性影像、私密照等把柄遭對方掌握,進而要求不得拒絕實體性愛或視訊自慰,是數位時代新型性侵害形式,應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