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違建逾期未改善申請展延 北市府暫緩強拆:視違建調處會決議
文化大學大典館去年2月火災,意外燒出違建爭議,大典館合法範圍地面5層,增建6至8樓屬於違建,原本在今年6月30日須補辦建照執照,不過校方遲遲未提出改善方案,依規定須查封拆除,校方要求展延拆除期限,案子轉到違建爭議調處委員會。對此,建管處表示,若調處委員會決議仍要強拆,將在一個月內拆除。
大典館在1978年12月19日取得使用執照,原本僅覈准5層樓,但後來違規向上增建3層,高度增加9米,總面積達279.51坪,建管處認定爲既存違建,要求校方在今年6月30日前須補辦建照改善。
建管處指出,先申請建照執照,再申請使用執照,建管處要求文大在6月30日前要完全取得建照,由於文大未完整補辦程序,建管處7月1日發函勒令停止使用,不過,7月2日即接到文大申請「違建爭議調處委員會」,希望展延期限。
建管處表示,市府接獲申請後,須於1個月內作成決議,市府預計7月28日召開委員會,將就文大說法衡酌可行性。送入委員會後,等於目前程序先暫停,之後將依調解結果續辦。
建管處說明,若調處結果決定要仍拆除,就由建管處將強拆,不會再給予校方時間自行拆除,估計一個月就會拆除。至於北市府今年2月才成立的「違建爭議調處委員會」,遭質疑成變相「搓湯圓平臺」,建管處說明,調處委員會早已設立,並非爲了文大而設,符合爭議調處委員會受理條件,當事人都可申請調處。
由於文大容積已經用完,建管處表示,要向都發局容積銀行申請買容積,應辦理容積移轉、繳納容積怠金,纔有可能取得建照法化,因學校有一些紛爭,目前卡在容積移轉程序還沒辦妥。建管處指出,在建管處拆除違建之前都可以申請調處,一般違建絕大多數不會來申請,因多數違建沒有合法可能,文大因單一產權、可補辦容積移轉,因此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