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車牌擬重罰3.6萬、車銷毀

交通部宣佈,將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85條進行修法,包括比照危險駕駛提高最高罰鍰至3萬6000元,並當場沒入車輛銷燬。記者周湘芸/攝影

僞造車牌事件層出不窮,交通部昨表示,將修法提高罰鍰上限,從現行的一萬八百元,提高至三萬六千元,並當場沒入車輛銷燬;汽車駕駛若非車輛所有人,也將一併開罰,汽機車都適用。交通部表示,後續會盡速呈報行政院,並交由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即可實施。

根據交通部統計,二○二一年至去年,每年平均有一七一件僞變造車牌、每月平均約十四件,今年截至目前則有一○一二件,並同溯源查緝,以刑法移送共八五九件、八九六人。進一步分析,僞造車牌中有百分之八十是吊扣、吊銷及報廢車輛,百分之十六涉及犯罪嫌疑。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今年僞變造車牌事件明顯增加,已邀集法務部、地方政府等單位討論,現行道交條例針對僞造車牌罰鍰上限爲一萬八百元,將比照危險駕駛,提高至三萬六千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林福山說,另也將明定使用僞變造或蒙領牌照及未懸掛號牌情形者,均按最高額處罰三萬六千元,並增訂僞變造或蒙領牌照直接沒入車輛,以及並罰汽車駕駛人條款。

林福山表示,許多僞變造車牌都是從中國大陸進口,公路局已與關務署、警政署建立進口貨物查覈通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