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 新北警取締125件

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30日起須登記、領牌及投保纔可上路。新北市交大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新制上路已取締125件,將持續宣導及取締。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凌晨0時起納管執法,未依規定領牌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最高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若爲未經型式審驗合格者,將沒入車輛。

根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資料顯示,11月30日到12月5日止,共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牌照違規125件,其中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119件、使用僞造或變造牌照2件、使用他車牌照1件、未依規定領用牌照在道路停車2件、已領有牌照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1件;執法移置保管車輛119件、沒入6件。

新北交大表示,將持續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各項違規行爲執法,呼籲尚未掛牌的車輛儘速到監理機關申請。

另外,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14歲、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載人、超速、酒駕、毒駕,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