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經營許可在自助售貨機賣香菸,男子涉嫌非法經營被警方抓獲
新京報訊(記者吳夢真)菸草作爲一種嚴格管控的專賣品,必須有菸草部門發放的香菸經營許可證才能營業。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長清區分局查處一起非法經營菸草製品案件,涉案金額十萬元。
2024年11月,長清區分局大學路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大學城商業街有自助售貨機長期出售香菸,涉嫌非法銷售菸草製品。獲取案件線索後,大學路派出所聯合經偵大隊展開進一步偵查,並通報菸草專賣監管部門介入。
經過連續兩個月的偵查,辦案民警於1月8日在天津市將涉嫌非法經營的嫌疑人薛某鵬抓獲。
經查,薛某鵬在未取得菸草零售專賣許可的情況下,長期從天津非法購買香菸,並將這些香菸投放到大學城商業街的自助售貨機中進行違法出售,涉案金額累計達十萬元。目前,薛某鵬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提醒:國家對菸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非法經營捲菸不僅違法犯罪,而且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對社會經濟造成負面影響。吸菸有害健康,吸菸者應早日戒菸。
編輯 彭衝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