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拚打流感疫苗績效竟銷毀1.3萬劑 三重衛生所3護理師降級、記過

新北市三重區衛生所護理師蕭世昕、林婉渝、林怡君爲拚流感疫苗施打績效,除浮報注射數量,爲避免東窗事發還銷燬1.3萬餘劑流感疫苗,新北市政府將3人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判蕭降2級改敘,林婉渝降1級改敘,林怡君記過1次。

蕭世昕曾擔任三重衛生所護理師間護理長,林婉渝自2017年9月間起擔任流感疫苗注射業務承辦人,林怡君自2018年1月5日起接任林婉渝的業務。3人因涉違法銷燬公費流感疫苗,並於流感疫苗管理系統(IVIS系統)登錄不實數字以達到目標數,犯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譭棄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

經查,蕭世昕施壓林婉渝自2017年10月1日起浮報疫苗施打數量;林怡君則於2018年1月5日接辦疫苗施打業務後,爲掩飾回收的疫苗針劑有未依規定保存的疏失,也自行浮報施打數據。

林婉渝2017年12月間向三重衛生所主任曾淑娟坦承浮報數據,主任通報衛生局後,啓動行政調查,林婉渝2018年4月3日至新北地方檢察署自首。

刑事部分,新北地方法院判蕭世昕3年6月、林婉渝1年8月徒刑,林怡君被處1年1月徒刑,緩刑4年。衛生局、聯合醫院及三重衛生所認爲3人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有移付懲戒之必要。

蕭世昕喊冤,稱沒有要求、指示林婉渝浮報及銷燬疫苗,更沒有任何誘因與動機去指示她這樣做;林婉渝則直指受時任護理長蕭世昕爲工作績效施壓。

懲戒法院認爲3人除違反刑罰法令外,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誠信、謹慎」規定,違法失職行爲影響公務人員公信力和機關紀律形象,爲維護公務紀律,有懲戒必要,因此分別判降級改敘、記過。本案可上訴。

新北市三重區衛生所護理師蕭世昕、林婉渝、林怡君爲拚流感疫苗施打績效,除浮報注射數量,爲避免東窗事發還銷燬1.3萬餘劑流感疫苗。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