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醫師資格擅自實施醫美項目致人傷殘

本文轉自:人民法院報

未獲醫師資格擅自實施醫美項目致人傷殘

福建一被告人非法行醫獲刑

本報訊 隨着社會的進步,醫美市場越來越紅火,“黑醫美”也越來越猖獗,違法行醫時有發生。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黑醫美”案,經審理,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石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0萬元。

本案中,被告人石某在某商業區開了一家美容院,無相關資質,主要從事醫療、美容等業務。石某隻有初中文化程度,不具備醫生執業資格,也沒有相應的醫師資格證。在經營美容院時,石某從不法渠道購進了“凍乾粉”“溶解酶”等所謂的“醫療美容藥”,給顧客注射,致4名顧客傷殘十級。

長樂區法院審理後認爲,石某未經執業醫師資格認證,爲他人提供醫療美容服務,造成4人十級傷殘,致使被診人身體健康受到嚴重傷害,構成非法行醫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薛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