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點數1點賣3000元 北市議員曝違規點數轉移亂象
臺北市議員林杏兒指出,道交條例修法施行後,有民衆販售違規記點的點數,讓北市交通產生另一種亂象。(摘自臺北市議會直播)
修訂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今年6月30日施行後,新增多項民衆檢舉及違規記點態樣,不過臺北市議員林杏兒指出,新法施行後,警局受理案件量暴增3倍,加重基層員警負擔,另外還衍生出販賣違規點數產業,1點可賣3000元,等於持汽機車駕照民衆1年可以賺6萬6000元。警察局長張榮興則承諾會向中央研議。
林杏兒今於北市議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法施行後,民衆得檢舉的違規行爲新增13項,而警局受理的舉發、檢舉、申訴等案,從今年1月7萬多件,到8月卻暴增爲13萬件,創下新高,她提到每月基層員警受理申訴案破3000件,基層人力是否有增加?
張榮興則坦言,人力並無增加。林杏兒說,民衆檢舉未打方向燈是模糊空間,並以文林北路爲例指出,地上標線明明是直線,但是路面卻是左轉,許多民衆因此遭到檢舉,然而她詢問不同警局後,得到的答案卻不一樣,有認爲照地上標線爲準,也有認爲以路面型態爲主的。
林杏兒說,新增民衆檢舉態樣後,出現許多檢舉達人,有民衆因爲道路施工等外在原因,導致原本停妥的機車被挪到機車格外,進而遭到檢舉。張榮興回覆,若民衆遇此情形,可以提出申訴。不過林杏兒質疑,自行提出佐證對被檢舉人有難度。
她提到,新制上路後,1年內違規遭記點達12點後會被吊扣駕照2個月,但因爲違規點數可以轉移,因此目前出現一種灰色產業。她說,有人開始以1點3000元販賣違規點數,1年就可以多賺3萬3000元,且因爲汽機車駕照記點分開計算,持有兩種駕照的1年最多可以拿到6萬6000元,而點數每年重置更讓這些人頭可以「一賣再賣」。她直言,這樣明年在北市路上大部分就是無照駕駛了。
她強調,雖然中央修訂交通法規,但是地方執行有困難,只會加重基層員警負擔,形成另一種亂象,要求臺北市警察局積極向中央反應。張榮興則承諾,會再向中央研議。
警察局補充,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的民衆,若認爲違規行爲應歸責於他人,應於通知單記載應到案日期前,並檢附相關證據及足資辨識、通知應歸責人的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另外,若民衆借用人頭給被檢具人轉移違規點數,無論是否有償,因已屬冒名頂替行爲,可能涉及僞造文書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