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金龍大樓建物補助 李坤煌認爲300萬元上限不公

南市議員坤煌認爲,維冠金龍大樓建物補助每一所有權人300萬元上限不公平。(圖/市議會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議員李坤煌4日質詢指出,他認同市府在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救災很努力,但建物補助每一所有權人不高過300萬元上限很不公平,他要求市府注意後續相關事項

李坤煌表示,永康區的市議員都很關心0206地震賑災後續處理情況,有些受災戶認爲賠償不夠,這對市府並不公平,因爲這是天災人禍在於建商,市府並沒疏失,市府應對外澄清是補助金,而不是賠償金

李坤煌認爲,維冠大樓倒塌案,市府參照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標準補助100%,但每一所有權人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違反公平正義原則,有些所有權人有4戶,甚至還在貸款中,該條例也沒設上限,惟市府卻自設上限,自綁手腳建議改以每戶而不是每一所有權人計算。

李坤煌指出,維冠大樓受災戶,有人要重建、有人要賣地,有些人還在觀望,不管採用何種方式,他都尊重,不過處理要快,因爲重建3、5年內不可能完成,如果重建後受災戶以市價購回,要不要繳土地增值稅,希望可以制定辦法免繳,如用善款購買受災戶賣掉土地,這些土地如變成市有地,似乎不妥,希望市府進一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