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用頻寬 臺灣大:實質合併期限太短

臺灣大董事長蔡明忠。(資料照)

臺灣大哥大違反合併臺灣之星的附負擔條款,違法佔用超額頻寬,迄今仍未歸還應返還900MHz頻譜,臺灣大哥大3日表示,主因是網路整並要等基準日後,導致臺灣大無法在NCC同意合併後立即啓動整並,爲維持用戶網路服務品質及股東權益,臺灣大哥大實難以在6月底前繳回頻譜,後續也將全力與主管機關溝通爭取認同。

臺灣大表示,NCC在去(2023)年1月核準臺臺並,並通知臺灣大哥大可立刻啓動網路整並,至2024年6月底,共一年半的期程完成整並。但後續公平會、數發部陸續通知,依法網路整並只能從合併基準日後開始,因此,臺灣大哥大無法立刻啓動整並,而必須延後至去年12/1合併基準日後,才能正式啓動,比NCC覈准日期延後11個月,距NCC給予的期限僅剩七個月期間。

臺灣大強調,12月1日合併基準日起,在全體同仁夜以繼日努力下,已超前進度完成部份網路整並。無奈期限真的過短,較當初NCC覈准之期程僅剩不到四成時間。於此同時,行政訴訟尚未有定案。因此爲維持用戶網路服務品質及股東權益,臺灣大哥大實難以在6月底前繳回頻譜。臺灣大哥大謝謝NCC再一次給予說明機會,臺灣大哥大將全力與主管機關溝通爭取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