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死刑!“男子離婚冷靜期當街殺妻”,二審宣判

2024年9月23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趙留超故意殺人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趙留超因離婚糾紛,多次脅迫妻子周某霞見面解決。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陪同下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與趙留超見面。其間,趙留超持刀捅刺周某霞等多人,致周某霞死亡及其四名親友受傷。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趙留超提出上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認定基本一致。法院認爲,趙留超有預謀且當衆行兇,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趙留超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宣判。

來源:羊城晚報、金羊網、羊城派

一審:曾金春

二審:陳佳婧

三審:戴志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