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北流翻臉!黃珊珊轟李四川推諉卸責 :爲何不用第二預備金
柯文哲競選總部總幹事黃珊珊。(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工程在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任內1.9億款項未付清,留下爛攤給蔣萬安市府,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昨稱,柯卸任前並未編列預算,最快也要明年1月纔有錢給。柯文哲競選總部總幹事黃珊珊今在臉書反轟,有關爭議款,李四川副市長竟然說柯文哲沒編預算,故意混淆視聽,推諉卸責,令人遺憾!
黃珊珊說明,臺北市政府對於爭議款可以動用第二預備金,因爲每年市府手上有將近七億四千萬的第二預備金,如果不足,還可以再提追加預算,而第二預備金的用途就是用在「政事臨時需要」,尤其是這類有利息支出的賠償款或爭議款。
她舉例說,曾經,有一件陳水扁時代的訴訟案(基隆路車行地下道),纏訟二十多年,光利息就佔一半(每年百分之五)以上,柯市府是以第二預備金支付,付太慢,還被議會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而且動用五千萬以上的第二預備金要經過議會同意。
黃珊珊指出,李四川指稱柯文哲任內沒有編1.9億預算,那是因爲公務機關針對訴訟或爭議款本就應該以第二預備金先行支應,因爲前一年根本不可能事先知道最後調解或判決金額,也沒辦法在前一年先編預算,所以,當爭議或判決確定後,市府應該先以第二預備金支付(五千萬以上還要報議會同意),不可能等爭議金額確定後再編列預算到第二年才支付,因爲會延伸更多利息。
黃珊珊說,李副市長擔任公職多年,應該很清楚相關程序,這類爭議款或賠償款不可能事先編列公務預算,因爲預算通過要第二年才能動支,拖延給付反而製造更多利息,李副市長不以第二預備金支付爭議款,反而指控柯文哲沒有編爭議款預算,顯然是故意推諉現任市府應盡的責任。
黃珊珊呼籲,李副市長,請你趕快提撥第二預備金報市議會同意吧,否則,按照前面的慣例,市議會應該要追究現任市府爲何拖延不動支二備金報議會動支,反而造成每月八十萬遲延利息,「我在議會21 年,這種事情常常有,盡責的公務人員及政務官都很清楚該怎麼做!」
黃珊珊最後標註,「說實話做實事不困難」、「只想着推責任給別人不會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