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師凱》不要忘了「反侵日」
這個月的14號,是「反侵日」,這是啥?是在「反對侵略日本」嗎?不是的,是反對「我國侵略我國臺灣省」。
這個日子,大家都忘了,這是爲了紀念「反分裂國家法」,民進黨就定出了這個怪日子,該黨爲了慶祝「反分裂」,還搞了大遊行,吵得歡天嗆地,創了臺灣執政黨向大陸中央政府遊行示威的怪事。
更好笑的是,在陳水扁下臺的前一年,民進黨又頒佈了「聯合國日」,以「入聯活動」來主打選舉造勢,還把全國各單位預算都挪來宣傳「入聯」,各機關都搭起了「入聯」喪棚。
更令人笑不出來的是,這兩個「聯合侵略日」,好像沒時間立法成立,民進黨就下臺了,但國民黨卻接手,爲這兩個紀念日翻案,內政部長江宜樺提案,又被國民黨的立委大罵「莫名其妙」。後來江宜樺就高升行政院長,但在318時,他還是被民進黨打手陳爲廷等痛罵。
「反分裂國家法」,是大陸總理溫家寶到英國,愛國僑領單聲建議的,他認爲要立法,才能依法防止分裂國家的行爲。但大陸也有人認爲多此一舉,憲法已定了國土範圍,不必再定細法。最後還是定了此法。
定了就定了嘛,這就像「國家統一綱領」一樣,要執行,靠得是實力,主要就是武力,這就像美國在與中國轉交後,訂的「臺灣關係法」一樣,美國有力可行,如現在她定了「對臺旅行法」,否定了與中國建交時的三公報,他敢,能做。要阻止她這種背信侵略的行爲,要靠中國的實力,實力不夠,大陸定個「反美旅行法」也沒用。就像「諾魯」國也通過個「臺灣關係法」,根本沒意義,也不可能因此就強迫臺灣必要買她的鳥糞。
英國人向中國賣鴉片,靠得是砲艦,不是立了個「大清鴉片法」。如果立個法,做點法事,請個乩童,就能呼風喚雨的話,那簡單多了,臺灣立個「我要獨立法」「就要分裂法」,寫成符,貼在天安門上,那不一切解決了?
但是,臺獨爲何要舉行大遊行,她那時還是當政的,妳要分裂建國就可,何必搞繞境遊戲呢?這就是與臺灣的性格有關,她很迷信,就喜歡求神拜鬼,明明知道這與「憲法一中」是相背的,但這來造勢,蠱惑人心有效果,就像「手護臺灣」,這種儀式一直搞。
這就像大陸護照,把我國土的阿里山、日月潭放在裡面,這是好事,但臺灣卻大反對,好像反對了就是精神勝利。
還有護照誤植了杜勒斯機場,臺灣很多人竟很高興,國民黨外交官說這樣將錯就錯,我們崇拜的杜勒斯就成了我國人,我國也可與美合一,有美國主權了。
「惠臺31條」,也完全是大陸自行、可行的事,就像M503航線一樣,你臺灣不滿,不讓國內班機來,這可以,但妳訂個「反直航日」則沒路用。同樣的,妳不準大陸給臺灣同胞好處,妳去整那去過大陸的臺大校長管爺可,但你把「惠臺」改成「對臺」,或228那天訂爲「對臺日」,則一點用也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