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我的職業是消防員
昨天是119消防節那是一個沒有休假的節日,忙了一整日,好不容易在凌晨終於入眠,慶幸的是整晚沒有需要我出門支援的CASE,回到家中卻看到新聞中桃園的弟兄一次殉職了六位。其中一位還是在學生時代帶過的學弟,還有一個是同鄉,他們是那麼的年輕….
我是一名新北市的消防員,前幾年也有熟悉的學長殉職,我不否認消防工作是危險的、是需要拿命來搏的,但是臺灣近幾年來每年都有消防人員殉職,其比率之高、冠於國際,我想問一句臺灣消防,你怎麼了?
臺灣的消防工作之繁雜,應該也是世界之最…. 嘆的是我的職業是消防員
談工作
很多長官常在講,消防工作是做善事,就不要計較那麼多了……。也是啦!如果是偶爾一兩件那還可以,但是雜如撿鑰匙、捕貓捉狗、趕老鼠、棉被掛在電線杆上、小鳥被困在樹上、鴨子快要溺水了…不勝枚舉的案件,已經耽誤到正常的休息時間了。更別說中央及地方某些好大喜功的長官們所創造包攬下來的,瓦斯安檢管理業務(主管機關爲退輔會)、CPR宣導業務(主管機關爲衛生福部)、危險物品管理業務(主管機關應爲經濟部)、傳染病病人、精神病患運送任務(主管機關爲衛生福利部)、獨居老人探訪(主管機關爲社會局)、濱海風景區的救生衣發放(主管機關爲國家風景管理處)、溪邊的防溺駐點勤務(應爲觀光局或周邊商家聘請救生員駐守)等等……..。
正在看文章的各位,以上有那些是消防法定的三大任務(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之一呢?如果是你們你們會嗎?以上幾乎是每位消防員必須瞭解甚至是精通的。
在火場總是有些看熱鬧的民衆趕都趕不走、火燒得太大就會亂下指導棋在旁謾罵什麼救災不力、消防員不會打火等等……..那是不是可以請你來打看看?
在緊急救護現場,明明病情緊急總有些病患及家屬硬要送病歷醫院或滿牀醫院,不去就投訴、去找關說--如果不相信醫療專業,那何不自己開車送醫?到底是你的家屬還是我的家屬?
在安檢及取締現場,人都還沒回到分隊甚至單子都還沒開下去,就有某些代表電話已經打到長官手機,就算單子開下去還是會被訴願成功--這叫人要怎麼執法?
談待遇
拿命搏的來月薪資含加班費約6萬初,每人每月上班約16天(約384小時),每天只有8小時算薪資、8小時算加班,加班費還有額度限制只能報100小時,其他8小時跑哪去了?換來一張張每個人都一樣多的嘉獎,毫無用處的行政獎勵。
在新北市每天執行勤務含訓練超過16小時是家常便飯,或許有人說不相信24小時都在工作,但是勞基法也有規定待命時間應算工時,爲何堂堂一個消防員卻比勞工還委屈?
幸的是我的職業是消防員,我喜歡在緊急救護現場救人一命的感覺,家屬的一句感謝就是我們持續下去的原動力;我享受在火場拉出受困者的驚險,受困者的重生即是我們冒險的意義,團隊的意義在消防團隊裡展現的淋漓盡致,我們是一起執勤的同事、生死與共的兄弟、朝夕相處的家人。因爲如此,儘管殉職者衆,我們沒有退出,我們已經把工作當成天職…..
但是我們也是人,我們也有家人,我們不希望看到兄弟的家人哭泣、兒女失孤。
●作者新北市消防員。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