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藥猖獗!各地衛生局嚴陣以待 最高恐罰200萬

擅自於網路平臺販售藥品,將依違反藥事法第27 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高市衛生局提供/楊舒婷高雄傳真)

近年來網路發達,變成民衆購物首選管道,不過近期網路賣藥管道猖獗,除了買賣藥品外,還有代購日本止痛藥等藥品。高雄市衛生局表示,西藥及中藥材都不是一般商品,請勿於網路刊登販售;若擅自於網路平臺販售藥品,將依違反藥事法第27 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倘涉及販賣輸入僞禁藥,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恐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表示,近來網路販售管道便利性提升,民衆消費偏好用網路下單並宅配到家,有些民衆使用網路平臺出售痠痛貼布、高劑量維生素、泰國青草膏、日本感冒藥、生理期止痛藥、紋眉麻醉藥膏、上標油、壯陽產品、人蔘粉末、桃膠顆粒、黃耆切片等西藥及中藥材,宣稱可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等療效文字以招徠顧客,孰不知這種網路販售藥品的行爲,已經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

衛生局說,網路上不是什麼都可以賣,高雄市衛生局提醒西藥及中藥材都不是一般商品,請勿於網路刊登販售;若擅自於網路平臺販售藥品,將依違反藥事法第27 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倘涉及販賣輸入僞禁藥,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恐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各地衛生局都在密切監控網路違法販賣藥品的行爲,請民衆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再次呼籲,不要在網路買賣藥品,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專業醫師診療,有藥品問題應洽藥師諮詢,並向合格藥局或藥商購買合法藥品,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以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