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連署「博愛座正義魔人」條款:從眼神到肢體都要罰! 最重處20萬

博愛座以優先禮讓老弱婦孺爲初衷,近年卻有不少人無限上綱還自詡正義。(圖/記者季相儒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博愛座的設立本來是好意,但近年頻頻冒出的「正義魔人」引發了不少爭議,因此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發起連署,要求在《大衆捷運法》及《鐵路法》中增訂條文,藉此保護同樣有困難卻遭受非難的人,甚至包括無端人用眼神肢體語言等輕蔑、侮辱的人,若犯者最重可罰20萬元罰鍰。

連署中提出,2016年以來,捷運上發生過北一女讓座爭議、視障生乘坐優先席(博愛座)遭羞辱事件臺鐵也有孕婦搭臺鐵因乘坐優先席(博愛座)遭高中生辱罵導致流產事件,這類從博愛座到一般座都有的爭執,最後演變成了「博愛座存廢問題」。

▲網友在平臺上發起連署。(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另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在2016年9月就已連署突破「廢除博愛座」的門檻,但都被交通部衛福部以涉及身心障礙、老弱婦孺者等權益保護法爲由迴應,到現在都沒有任何修法與檢討。

連署認爲,政府應該要針對《大衆捷運法》及《鐵路法》等增訂條文,從眼神到肢體、語言方面的騷擾,都要有嚴格規定,而且可以把罰鍰設定在1.5萬到7.5萬元的範圍,1年違反2次以上,就把罰鍰設定在20萬元。連署還希望,捷運、臺鐵、高鐵等大衆運輸,都把「博愛座」改爲「優先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