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具實名制上路 宜蘭縣獎勵回收

網具實名制7月1日上路,未依規定標示或不實,最高可罰15萬元。(讀者提供/李忠宜蘭傳真)

漁業署去年委託地方政府,推動廢棄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宜蘭縣政府在今年6月初完成實名制宣導輔導作業,7月1日起展開查覈,未依規定標示或不實,最高可罰15萬元,縣府鼓勵廢棄刺網回收,每公斤獎勵金15元,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

宜蘭縣政府指出,海洋廢棄物全球關注的重要議題,受到人爲活動地形潮汐影響,海洋易堆積廢棄漁網具等廢棄物,爲解決海洋廢棄物問題,推動網具實名制,規定網具上的浮球浮子須依規定標示編號以利稽查辨視。

實名制規定刺網漁業漁船出港前,應在網具兩端浮球或旗幟,以及每間隔50公尺以內的浮子標示漁船統一編號,浮子小於8公分或無浮子者,浮子綱至少標示1處,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其漁獲物及漁具。

廢棄刺網須去除浮子、沉子、浮球及垃圾雜物後,縣府以每公斤15元獎勵金回收,對象設籍宜蘭縣漁民,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漁民可事先撥打預約電話,至烏石港南方澳漁港等暫置區回收;回收獎勵總經費爲45萬元,經費有限,請漁民儘早預約回收,頭城烏石港預約電話03-9777873陳先生蘇澳南方澳港預約電話03-9968511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