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揪女主管摩鐵開房8次 她詭辯「諮詢訴訟」牀鋪1關鍵露餡

尪揪女主管摩鐵開房8次,她詭辯「諮詢訴訟」,牀鋪1關鍵露餡。(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人妻小婷(化名)發覺丈夫阿偉(化名)經常徹夜未歸,便找徵信社跟監,發現阿偉竟和公司女主管深夜共赴摩鐵8次,怒向女主管提告求償400萬元;法庭審理時,女主管辯稱2人是在商量離婚訴訟及子女就學安排教養等問題,不過法管不採信其說詞,判女主管須賠償給付4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小婷(化名)主張與丈夫阿偉(化名)結婚12年,共同育有2名子女。小婷因發覺阿偉半夜離家未歸次數頻繁且異常,乃委託徵信業者進行調查,發現阿偉與公司已婚女主管外遇,2人利用職務之便,分別在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2月18日前往汽車旅館、MOTEL開房間8次,因此怒向女主管提告求償400萬元。

法庭審理時,女主管辯稱,小婷前與他人通姦在先,阿偉分別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訴訟外,另又提出離婚訴訟。而阿偉因無法在家整理訴訟資料,且2人爲多年朋友,出於與阿偉商量訴訟內容及討論子女就學安排教養等問題,才與對方聯繫。

而小婷提出之影像畫面,無法證明2人間有何等逾越分際之行爲,且2人間已無夫妻之實,根本無配偶權侵害情事,難認其精神上受有何等痛苦,希望法官駁回告訴。

法官檢視錄影畫面,發現阿偉確實有駕車前往汽車旅館消費,且影片並無明顯之編輯痕跡,而車內有一着淡色連帽外套之女子,阿偉也已於另案訴訟中,承認該名女子即爲女主管,同時自承是於妻兒就寢後,開車前去找女主管,核於住房紀錄時間,足認2人共同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應屬真實。

法官審酌女主管明知阿偉已婚,本應與其保持一般異性朋友交往之通常範圍,而其多次在深夜與阿偉單獨會面,地點又均是汽車旅館,且依2人退房後之房間照片,可見牀舖凌亂,顯有使用過之痕跡,依一般經驗法則,已足證2人顯有逾越一般異性朋友交往之通常範圍至明,已逾越同事間或一般男女正常來往之分際,屬不法侵害小婷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因此判女主管須賠償給付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