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請假揪小王直奔摩鐵 她不認外遇辯:去學泡咖啡
臺中一名男子發現妻子竟與一名男子數度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氣得控告妻子求償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人夫長期在國外工作,去年替妻子檢查行車紀錄器錄製功能時,意外發現妻子竟與一名男子交往,經常利用不接送小孩或請特休假之際前往汽車旅館幽會,讓他憤而控告妻子求償撫慰金。臺中地院審結,判女方須賠償12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與女子小花(化名)結婚10餘年,家庭所有支出由他負擔,但小花自從產子後,就拒絕與他同房也拒絕發生親密行爲,後來因爲他在國外工作,約2019年間發現小花行跡詭異。
人夫說,2022年10月間他替小花檢查行車紀錄器錄製功能是否正常,意外發現小花與一名男子交往,小花則利用不需接送小孩或請特休假之際,數度與該男一同進出汽車旅館,認爲婚姻已遭小花嚴重破壞,故依法向小花求償撫慰金100萬元。
對此,小花辯稱,是丈夫先以小孩太吵影響睡眠要求分房,後來又以長期服用藥物爲由,不願與她發生性關係,但丈夫卻在越南工作時,頻繁進出聲色場所,她不願小孩面對父母離異才隱忍至今。
至於與男子進出汽車旅館,小花表示,她婚後多年未入職場,因緣際會認識該名男子,湊巧她對於該男擁有的咖啡專業知識有興趣,2人才會相約汽車旅館學泡咖啡,彼此間並無發生逾越男女分際的事情,希望法院能駁回請求。
臺中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小花與男子的對話紀錄,發現內容提及「今天應該裡外都吃飽了」、「我好飽、講得好妙喔、裡外都吃飽了吧!」、「是很癢,剛剛很癢」等語,客觀上可認定對話逾越普通異性友人間的正常社交,小花確實有與男子不當交往,酌情後判小花須賠償12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