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平臺併購案明年1月給答案?公平會主委:儘量努力
外送平臺併購案目前進入審查程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外送平臺Uber Eats併購foodpanda案,雖然公平會依法必須在12月19日前準駁,必要時可在延長60個工作日,也就是最晚可延到明年3月21日前做出仲裁;多位立委要求公平會主委李鎂明年1月屆滿前做出決定,李鎂28日對此迴應,努力朝這方向前進,但還要看委員會討論。
Uber Eats併購foodpanda引發外界擔憂,因爲兩者結合市佔率將近八成,恐形成市場壟斷,影響餐廳業者、外送員及消費者權益三方權益。李鎂今日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詢,多名立委關切併購案審查進度。
李鎂表示,外送平臺併購案資料已在11月8日備齊,目前進入審查程序,依法將在30個工作天前準駁,也就是今年12月19日前,不過必要時可以再延長60個工作天,將在明年3月前做出裁示。
楊瓊瓔、謝衣鳳等多位立委要求,李鎂應在任期屆滿前,也就是明年1月底前做出外送平臺併購案決議,而非拖到3月底;李鎂迴應,會盡量朝這方向努力,不過還是要看委員會決議。
立委張啓楷也提到,公平會下週三要開閉門座談會,爲何只找平臺業者,之前找消費者代表都是公聽會形式,要求座談會應公開,不然就是再加入公會、消基會等利害關係人再開一場座談會;李鎂迴應,因爲已開過非常多會議,會後再斟酌評估。
張啓楷提出,觀察外送平臺在各國的抽成比例,美國抽成15%、日本抽成24%至26%、韓國抽9.8%,臺灣UBEREATS抽成35%、Foodpanda也抽32%至38%,比例是否過高?李鎂說,平臺業者抽成比例高低屬於市場機制,但如果是因爲談判地位不平等,做出不當限制,公平會就會處理。
李鎂補充,目前併購案審查過程中,委員會視看結合後對競爭秩序、市場集中度改變、有沒有擡高價格能力、跟其他業者聯合情形、餐飲業者與消費者是否有議價能力等相關影響納入考量,雖然外送平臺是外商公司,但仍無法豁免臺灣法律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