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輪在彰化外海疑偷排廢水 海保署依法開罰

一艘外籍R輪6日疑似在彰化外海偷排廢水,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將在查覈後依法開罰。(海保署提供/林瑞益高雄傳真)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於昨(6)日上午在彰化鹿港外海發現一艘外籍船R輪於我國領海疑似非法偷排廢水,經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查詢AIS系統掌握該船船舶資料,並隨即通報海巡署前往蒐證並要求進港接受檢查,R輪未依規定進港受檢就駛離,海保署將逕依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予以嚴罰。

海保署指出,海保署查覈相關影像,初步研判疑似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經查詢該船案發及航行位置在臺灣的領海範圍內,隨即通報海巡署出海蒐證並要求進港接受航港局及海保署登船檢查。但R輪第一時間接受海巡署要求,配合往高雄港方向航行,不過遲遲未提出進港申請,並逕向南駛離我國海域。

海保署表示,R輪拒絕檢查已違反海污法第6條規定,將直接依海污法第58條法裁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並通知航港局列入未來進我國港口優先檢查名單。另排放廢水部分將依法通知船舶所有人陳述意見,如果確實違法,將以違反海污法第30條規定,再依海污法第52條規定裁處30萬至3000元罰鍰。

此外,海保署掌握該船將前往澳洲,也會聯繫澳洲海事局,請求協助於R輪進港時,對該船執行檢查。海保署重申我國海域不容許任何污染行爲,如經查獲,絕對嚴懲不貸。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說,過往查緝處罰船舶海上偷排廢污水的難度很高,此案經由空勤總隊與海巡機組同仁於空中偵巡時發現,並與海保署、海巡署、航港局通力查緝,值得嘉許;如果查獲屬實,將是海污法修正後首例跨機關陸海空合作成功的範例,海委會將擴大善用此合作模式,加強查緝海上船舶非法污染海洋的行爲,呼籲船舶不要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