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污染罰太輕 不肖業者偷排廢油沒在怕
2023年12月澎湖發生貨輪「海順」號擱淺事故,工作人員立即佈設攔油索,避免油漬擴散。(圖/海保署提供)
綠島柚子湖的「重油污染」風波至今已延燒1個月,儘管許多地區已進入復原尾聲,但偷排廢油的不肖船隻仍未被查獲,擁有20多年處理經驗,且負責此次貢竂香蘭地區復原的廠商專家孫艦長透露,船隻偷排廢油早已「司空見慣」,呼籲政府應立即修法加重罰責,別讓「便宜的罰鍰」變相成爲不肖業者的「省錢妙招」,讓環境接二連三遭受污染。
2001年阿瑪斯號貨輪擱淺,時任行政院院長張俊雄搭乘直升機前往視察。(圖/報系資料庫)
2017年,綠島就曾發生過「黑油污染」事件,不肖業者爲了省下高額的「廢油處理費」,而選擇將「廢棄重油」偷偷排放到海里,沒人查獲就當「賺到」。時隔6年,綠島又再次迎來「重油污染」,此次所排放的重油影響範圍寬廣,污染範圍約有50平方公尺,更連帶導致半個臺灣受到波及,不排除爲10萬噸重的輪船所爲。
本刊調查,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船隻偷排廢油雖可處30萬至3000萬元罰鍰,但一般都會依最低標準30萬至100萬元開罰,若相較於船隻依正常流程進港等候合格廢油處理廠商卸油清理,所需付出的數百萬元費用及駁船靠港等費用,即使偷排油被抓到而被罰,對船東而言還是便宜許多,因此乾脆直接偷排廢油,但對當地生態影響甚巨,廢棄的重油排到海洋後會結塊沉入海底附著於珊瑚礁,造成生物無法繼續存活。
2022年蘭嶼八代灣韓籍沉船油泡滲漏,海保署立即透過衛星影像查看狀況。(圖/海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