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不務正業騙財騙色 遭法官重判怒斥十足騙子

57歲的林姓男子在2015年間透過臉書單身社團與line通訊軟體,同時認識黃姓洪姓女子,期間利用多次假借有訴訟案件,爆胎、房租離譜藉口,向被害女子詐財騙色。(吳建輝攝)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透過臉書社團與line通訊軟體,結識有意尋找伴侶的單身女子,但其隱瞞已婚事實,並佯稱離婚、單身,甚至謊稱自己警員,欺騙被害女子與其交往,甚至藉口借錢,陸續得手共64萬元,彰化地檢署今將林姓男子依二次詐欺取財罪、散佈文字毀謗罪罪嫌起訴,各處1年4個月、8個月以及2個月有期徒刑。

57歲的林姓男子在2015年間透過臉書單身社團與line通訊軟體,同時認識黃姓與洪姓女子,期間利用多次假借有訴訟案件,爆胎、房租等離譜藉口,向被害女子詐財騙色,兩女分別在臉書發現林男妻女出遊照,及向警察局求證並未有林某警員知人,才讓這此事件曝光

林男惡行遭爆出後,黃女報警並索討已交付的款項未果,林男竟心生不滿,在黃女臉書散佈「小心這個女人」、「每天傳a片給別人」、「靠自己有錢借人然後再跟別人上牀」等毀謗文字,絲毫沒有悔意。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供稱他確實有擔任過員警10年的時間,透過臉書認識洪某黃某,但有表明是單身辭職員警,承認與洪、黃兩女有發生過性行爲,並在網路以臉書帳號「高鬆」,在黃某臉書張貼「小心這個女人,到處加男人臉書,要他們到彰化找她」等文字,但是口否認有詐欺或毀謗犯行

法官認爲,林姓男子與配偶婚姻關係正常存續,明顯無與其他女子交往或結婚之真意,且早在1998年就辭去警察職務,便無穩定工作,竟未不勞而獲,企圖誘騙女子取財騙色,意圖爲自己不法之所有,對家庭不忠不義,十足騙子、網路蠹蟲,毫無悔意態度甚差,應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