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低空經濟發展專題新聞發佈會

3月29日,民航局舉行專題新聞發佈會,介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精神推進低空經濟發展所做工作及下一步考慮。一起看——

什麼是低空經濟?

——一種綜合經濟形態,具有明顯的新質生產力特徵,發展空間極爲廣闊。

低空經濟作爲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含量高、創新要素集中,具有產業鏈條長、應用場景複雜、使用主體多元、涉及部門和領域多等特點,既包括傳統通用航空業態,又融合了以無人機爲支撐的低空生產服務方式,通過信息化、數字化管理技術賦能,與更多經濟社會活動相融合,形成了一種容納並推動多領域協調發展的極具活力和創造力的綜合經濟形態,具有明顯的新質生產力特徵,發展空間極爲廣闊。

如何促進無人機產業發展?

——我國已有無人機超126萬架,無人機產業是低空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

無人駕駛航空飛行活動作爲低空經濟未來發展的主要牽引,近年來,在我國發展呈現良好態勢。

截至2023年底,國內現有實名登記的無人駕駛航空器126.7萬架,同比2022年增加32.2%,持無人機操控員執照19.4萬人。2023年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累計飛行2311萬小時,同比增幅11.8%。

我國民用無人機已在農林牧漁和娛樂航拍領域率先實現行業普及。

城市場景和物流應用的管理模式與技術標準已初步具備廣泛推廣的基礎,海島、山區、沙漠等運行實踐持續開展,有人/無人協同運行、載人飛行等已進入試驗驗證階段。

當前,無人機物流配送業務已延伸到城市商圈與社區,電動垂直起降(eVTOL)機型的適航審定工作也正在穩步推進,無人機應用的前景被社會普遍看好。

從統計數據可以看出,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發展迅速,其服務範圍已經涵蓋農業、工業、服務業,可以把經濟社會、生產生活等聯繫在一起。通過信息化、數字化管理技術賦能,將實現以智慧空中出行爲代表的綜合立體交通和低空融合飛行,成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新引擎。

下一步,就加快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方面,民航局將重點開展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空域分類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試點經驗的推廣。推動實現由現行在原有空域結構中協調劃設報告空域、監視空域和目視航線的做法,變爲以空域分類爲基礎全面優化低空資源使用效能,增加低空可飛空域。發揮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在低空經濟發展中的安全保障作用。

二是會同地方政府加快服務站建設,推行“一站式服務”。目前,雖然全國已建設了32個飛行服務站,但部分省市仍未規劃和建設飛行服務站。下一步,民航將繼續配合地方政府加快推進服務站建設,組織各地區管理局開展服務站符合性檢查和互聯互通工作,納入民航空管運行體系。充分發揮服務站窗口作用,通過飛行服務體系理順各類低空用戶間的溝通渠道,低空用戶只需通過“一個網絡”實現計劃提交、受理、審批、服務、保障、運行。持續提升低空航空情報、氣象服務能力,增加低空情報、氣象等產品的供給。

三是不斷優化完善低空航行服務體系和能力,加強有人機與無人機的運行協同。根據通用航空和無人機發展現狀,結合低空經濟發展要求,以需求爲牽引,以保證低空飛行活動安全高效爲目標,優化完善低空航行服務體系和能力。研究建立低空三維數字化空域地理信息系統,組織推進北斗導航、衛星通信、自主飛行等技術應用,構建天地一體的低空通信導航監視網絡,全面提升低空航行服務能力。實現現行低空飛行服務系統與無人駕駛航空器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體系的先“通”後“融”,通過數據互聯共享,加強有人機與無人機的協調運行管理,確保低空航行安全和社會公衆安全。

如何促進低空經濟發展?

——在航空器適航審定、低空飛行服務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市場準入、安全監管等方面加強研究和謀劃。

繼續配合做好國家低空改革相關工作,加快推進空域分類管理落地實施,落實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健全完善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UOM)功能,協調相關方面共同加強低空飛行活動服務保障體系建設,持續改善低空飛行活動的計劃審批、空管、氣象、通信、監視等服務保障;

針對低空經濟發展對基礎設施的新需求,進一步完善通用機場建設和運行標準,推動通用機場和臨時起降點建設;

進一步提升適航審定能力,優化航空器適航標準、審定模式與技術,加強無人機適航審定體系和能力的建設,探索創新無人機適航審定模式,更好地適應低空經濟發展所需的適航審查需求;

總結通用航空管理改革相關經驗,組織協調好傳統通用航空、無人駕駛航空等低空經濟各業態的市場發展政策;

迭代升級低空飛行的安全監管體系,針對未來低空運行態勢,健全完善運輸航空、通用航空、無人駕駛航空等融合運行場景下各類飛行活動的安全運行規則、標準以及相關監管政策,進一步提升安全監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