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新政!南京公積金貸款政策重大調整

爲了方便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統一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認定標準。8月28日,江蘇廣電記者從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今後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在公積金的使用年限、首套房認定標準、貸款次數等方面都有所調整。

重點如下:

一、延長貸款使用年限

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滿5年,公積金貸款年限由退休後延長5年放寬至退休後延長10年;

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已婚的,可貸年限按照申請人夫妻中可貸年限長的計算,不再區分主款人或配偶。

二、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房的認定標準和商業貸款認定標準統一

也就是公積金貸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認定條件由商業銀行來決定。對於組合貸款,商貸認定是首套,公積金就是首套,按首套利率來執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按照貸款時認定的房產套數計算,不再查驗歷史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取消“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對於首套房人均建築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的限制。

不過,房屋仍存在未結消公積金貸款,不允許再進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政策繼續執行。

三、多子女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取消首次首套限制

關於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以前貸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萬一人,120萬一戶,現已取消首次首套限制。

此次調整自2024年8月27日開始執行。已經申請貸款但沒有發放的,根據貸款申請人意見進行相應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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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新聞

編輯:荔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