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天換日?美河市用人工平臺換14棟房 監委要釋憲

監委8日指出,臺北捷運新店機廠美河聯合開發案涉及違法徵收土地。(圖/記者賴於榛攝)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臺北捷運新店機廠美河市聯合開發案涉及違法徵收土地,並興建16棟大樓出售私人一事監察院會8日通過聲請大法官統一解釋。監委李復甸8日指出,美河市在捷運小碧潭站蓋了人工平臺後,就以不算建蔽率爲由,蓋了14住宅棟大樓,他覺得很奇怪,「以強制徵收來的土地,怎麼可以變成別的用途?」監委馬以工指出,美河市與臺北捷運新店機廠的聯合開發案,要蓋大樓的話應該要蓋在機廠與捷運上方,但是美河市的14棟住宅大樓卻蓋在不能使用爲其他用途的法定空地上。

李復甸解釋,美河市在捷運小碧潭站蓋了人工平臺後,就以不算建蔽率爲由,利用多出來的建蔽率,蓋了14棟住宅大樓;馬以工說,這很巧妙,但是違法。

2位監委還說,捷運小碧潭站,變成要把空間分割給新買房屋的人,馬以工更說,買了美河市,就等於買了捷運小碧潭站的地權?李復甸表示,利用《大衆捷運法》第6條徵收來的土地,只能作爲捷運使用,因此聯合開發案應違憲,向大法官提出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