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麥寮1號機補發電 臺電:電廠遇不可抗力因素
麥寮電廠1號機延後除役引發關注,臺電表示,麥寮1號機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履約不完全,主動向臺電提出補發電的要求,雲林縣政府也認可麥寮電廠操作許可證尚未到期,符合法定條件可繼續運作,因此臺電才同意補發到明年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麥寮電廠1號機延後除役引發關注,臺電表示,麥寮1號機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履約不完全,主動向臺電提出補發電的要求,雲林縣政府也認可麥寮電廠操作許可證尚未到期,符合法定條件可繼續運作,因此臺電才同意補發到明年底。
臺電強調,政府推動增氣能源政策,臺電也支持麥寮電廠轉型爲天然氣電廠。
雲林六輕麥寮燃煤電廠與臺電籤25年售電合約,3部機組與臺電的合約分別在今年5月31日、9月8日及明年9月22日屆期。環保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經濟部與臺電公司不展延合約。
臺電主管表示,臺電與麥寮1號機的購售電合約確實是25年,但因爲合約履行期間,麥寮電廠因配合地方主管機關調整操作許可證的生煤用量,導致部分電量未發足,因此主動向臺電公司提出短髮電量繼續發完要求。
臺電表示,地方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也表達,因麥寮電廠操作許可證尚未到期,只要符合法定條件,應可繼續運作。
臺電評估檢討後認爲,麥電提出的要求是有理的,麥電因爲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履約不完全,確實不可歸責於麥電,因此同意麥寮1號機可於2025年底前補發,相關細節雙方還在協商。
至於麥寮2號機即將除役,麥寮3號機則沒有短髮問題;臺電主管強調,政府推動增氣能源政策,臺電也支持麥寮電廠轉型爲天然氣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