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網路》遠傳並亞太電彎道超車 臺灣大喊話公平會
本次公平會以有附加條件方式通過遠傳、亞太電合併案,附加條件包括資費、服務通訊品質以及市場競爭等三面項條件。遠傳表示,感謝公平會委員們與承辦單位審議本案的辛勞,並給予遠亞並附帶條件通過,因爲遠傳尚未收到公平會行政處分函,無法得知具體內容,待收到處分函後,才能迴應外界的關心詢問。
面對公平會拍板遠亞並,臺灣大表示,恭喜遠傳與亞太電,臺灣大樂見此結果,也相信公平會的高效率必能加速審查臺灣大合併臺灣之星案,以使產業發展更積極創新,也更邁向永續。
公平會日前7月11日已經正式受理臺灣大、臺灣之星合併案,市場預估,最快同樣有機會在本季塵埃落定。回顧臺灣大與臺灣之星的合併案,由於面臨合併後的超額頻譜剛好落在黃金頻段,故先前即引爆電信三雄一頓脣槍舌戰,老大哥中華電(2412)亦加入戰局,後續NCC(國家通訊委員會)儘管通過臺灣大並臺灣之星,但臺灣大必須在明年6月底前繳回超額頻譜,臺灣大也爲此對NCC提出行政訴訟,堅持捍衛用戶權益,也就是說,儘管接下來公平會通過臺臺並的機率不低,但後續的頻譜問題、用戶權益,仍是新臺灣大的重要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