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載陸籍女友爽遊綠島 回程超速先吃紅單再被關

通緝犯自駕小客車女友旅遊因超速遭警方攔查。(圖/臺東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兆麟/臺東報導

臺東大武警察分局臺阪派出所所長警員日前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時,在臺9公路上攔查一輛超速之自小客車,經以M-POLICE行動載具查詢後,發現駕駛人蕭男桃園地檢署發佈之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通緝犯,經偵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歸案。

▲警方查覈身分發現駕駛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通緝犯。大武分局臺阪派出所所長林茂成及警員吳孟輯2人,日前在臺9線425K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由臺東往屏東方向行駛,因超速違規故將該車攔查。

請駕駛蕭男出示證件後,員警以M-police行動載具查證身份,赫然發現蕭男竟是桃園地檢署發佈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通緝在案的通緝犯。警方將蕭男帶回警所偵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歸案。

行車超速員警依法開具罰單。警方表示,蕭男姓通緝犯61歲臺東人,平日在臺中從事景觀工程工作,假日纔會返回大陸籍女友屏東住處,日前開車搭載女友至綠島旅遊,於返家途中因超速違規遭警方攔下而查獲。蕭嫌表示,因工作因素戶籍遷至嘉義市多年,故未收到桃園地檢署的傳票通知才遭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