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團幹部猥褻小五女學生! 用「送手機」利誘襲胸、摸下體

侯男趁機對5年級的小琪襲胸、摸下體。(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在北部國小擔任童軍團幹部侯姓男子,2016年7月間以「送手機」作爲利誘,要求5年級女童小琪(化名)給他摸,並於某次在溪邊玩水時趁機襲胸,又對女童2度摸下體,最後才送出一支舊手機。新北地院近日依未滿14歲之人猥褻行爲2罪,將他判處1年2月。

判決書指出,46歲的侯男在國小擔任童軍團幹部時,認識了小學5年級的小琪,沒多久後將她收爲女兒,並用「送手機」誘因,要求女童「給他摸」。

侯男某天邀約小琪等幾名學童到溪邊戲水,竟然趁教導遊泳時,將手伸入女童泳衣內襲胸,被推開後,當天又將人載到山上動物收容所,再次進行襲胸、摸下體;有了成功經驗後,侯男前年8月初,又再次找藉口,對小美進行猥褻,並於隔天送出手機,不過這次的猥褻過程都被小琪親人無意間得知,整起事件因此曝光

事後,侯男否認在溪邊教游泳時,有趁機摸襲胸女童,也不承認有帶女童單獨出去。對此,法官認爲被害人前後說詞一致,事後也罹患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羣,加上當初到溪邊戲水時,還有另外幾名學童的證詞可作爲補強證據,因此將侯依法判處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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