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判6個月就面露微笑 沈威志喊冤:應該要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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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一審輕判,旅長沈威志被判6個月,對此他大聲喊冤自己應該要被判無罪。(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於7日一審宣判,18名被告中有13人被判3到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5人無罪。由於判決與社會期待有落差,洪仲丘母親泣訴無法接受,許多民衆也大罵司法不如軍法。但被告羣也相當不服,542旅前旅長沈威志透過律師喊話,強調自己是清白的,應該要判無罪。

沈威志於7日在桃園地院聆聽判決後,他與律師顯得神情相當輕鬆,還露出一抹微笑。後來沈威志透過律師放話,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他會繼續上訴爭取清白。除了沈威志,洪案其他被告何江忠徐信正、範佐憲陳以人等人的律師也說,沒有人要害洪仲丘,應該判無罪,因此也會繼續上訴。

桃園地院認爲被告沈威志等6人雖構成私行拘禁罪,但不構成法定以外處罰罪,認爲連長徐信正要負起較大責任,因此判徐信正8個月有期徒刑,成爲全案一審被判最重的被告,至於沈威志、何江忠、劉延俊、陳以人、範佐憲等5人都判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