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高架化成地方「錢坑」 地方喊話:財劃法快修過
宜蘭市東港路平交道每逢尖峰時段必定成爲交通瓶頸,地方期盼鐵路高架化,但自籌款負擔卻吃不消。記者陳敬豐/攝影
本報今天報導鐵路高架化自籌款造成地方財政沉重負擔,成地方錢坑,許多縣市都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案能儘早通過,或多或少都能夠增加財稅分配補助。
宜蘭縣副縣長林茂盛表示,宜蘭即將面對鐵路高架化所需的105.7億元配合款,宜蘭先天的財政條件比花蓮困難許多。宜蘭年度預算300多億元,扣除人事費用、中央指定項目及收支對列等必要性支出,可供縣府運用自主財源只有20幾億元,縣市的自主財源不足,就很難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縣府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改討論了二十幾年,也沒個結果出來,因爲各縣市都選擇對自己有利方式去做分配,對於這次修法,宜蘭縣建議中央依土地及人口比例做分配指標,簡單公平,可行性較高。
盧天龍說,財政部對於修法的原則是保障各縣市最低財源,允諾給地方的分配補助只會多不會少,在此原則下,各縣市的財稅分配補助都可望增加,對於財政困難的宜蘭縣而言,也會是一個「解方」。
花蓮縣府財政處長劉臺文說,省政府時代,原本中央和地方的垂直分配比例是60%比40%,但精省後中央多拿走15%,變成現在的作法是75%歸中央,25%纔給地方,造成「肥中央、瘦地方」,失衡越來越嚴重。
他表示,國民黨提出的修法版本,是先把五千多億元15%拿回來,財政部一直說各縣市擺不平,但其實地方要求的是先拿回15%,其餘再說;國民黨初步也有共識,藍營執政的4個直轄市都願意不要依照原先的配比,願意少拿一點,多分一些給窮的縣市,若朝這樣的方向修法,對於小縣市的地方財政幫助很大。
劉臺文說,花蓮每年預算規模含追加減約300億元,預算來源主要有3條,包含統籌分配稅款、中央一般性補助款,另外就是地方自籌,例如地方稅收入等。以明年度爲例,統籌分配稅款約71億5000萬元佔四分之一,一般性補助款明年編列約97億元,但其中大部分是中央指定要做的項目,地方不能夠自主運用,縣府真正能自主運用的不到30億元。
劉臺文說,中央規定地方政府爭取重大建設需要提出配合款,花蓮縣針對配合款部分,主要是向花東永續發展基金,或透過前瞻計劃爭取經費,不至於造成財政困難;但若財劃法修正通過,地方能自主運用的經費增加,就能推動更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