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心議員」林穎孟前夫少東為何反悔出百萬保金?裁定書:有家暴官司
林穎孟上月23日籌到100萬元免於羈押後步出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法官上月23日傳喚林穎孟,諭知林女當天務必提出100萬元「換保」,否則深夜將改裁羈押,林女5小時籌到款項,含淚獲釋走出法院。
依法院裁定書,林致光聲請退保表示,林穎孟2022年3月23日由檢方諭知以100萬元交保,他因爲不忍心看見林女經整日偵查、又需四處籌錢,於是先替林女繳錢,而林女當天獲釋。
依裁定內容,林致光、林穎孟登記結婚之後,感情不睦,林孟穎對林致光提起刑事傷害、妨害自由、違反保護令等多件訴訟,雙方更於2023年9月15日開始分居、不相往來,2024年1月10日經家事法庭調解後,已成立離婚。
林致光認爲,林穎孟與他有多起訴訟糾紛,現在關係惡劣至極,無法聯繫林女並擔保她可出庭,客觀上不適合、主觀上也沒有意願再擔任林女的具保人。
林致光聲請指,林穎孟擔任議員時年薪高達200多萬元,名下登記有坐落在臺中市大里區的房地,並非沒有資力自任具保人,希望法院退還他100萬元。
法官調查,林穎孟、林致光2022年12月6日登記結婚,2人另有保護令案在臺中地方法院審理,林致光聲請退保後,曾在今年1月19日單獨傳喚林穎孟到庭,就林致光想退保的事請林女表示意見。
當天,林穎孟不否認與林致光不睦,但稱檢方處分她交保時,她一時籌不出來,林致光主動替她給付,之後2人才在爭吵後複合。
法院裁定指,林穎孟開庭時稱「因林致光有辱罵我家人,我很生氣,纔會在我跟他的對話紀錄中提到我家人當時已籌到90萬元,只是速度沒有林致光快」等,還說就算沒有林致光,家人一樣有能力幫她籌到保證金。
裁定書說,姑且不論林穎孟與林致光當初交保時的情感爲何,不過,雙方現在不僅不宜私下聯繫,且彼此另有怨懟、說法迥異、針鋒相對,關係確已交惡決裂,林致光顯然無法督促林穎孟到案,反而有林穎孟報復不到案造成林致光損害的風險,准將林致光的100萬元與利息發還。
林穎孟與前助理男友葉曜彰涉嫌詐領助理費26萬餘元,2人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案由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