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布惠臺「46條措施」
天津市臺辦、天津市發改委聯合發佈天津市惠臺「46條措施」。天津市臺辦副主任原清表示,「46條措施」緊扣當前經濟社會熱點,進一步迴應了臺胞臺企關切,含金量更高、受惠面更廣,爲臺胞臺企更好融入天津的高質量發展、高科技創新和高品質生活創造了條件。
香港文匯網稱,原清說,「46條措施」釋放出更多的發展紅利,把國家層面的惠臺政策轉變爲天津的措施和行動,持續爲臺灣同胞來津學習、生活、工作、創新創業提供「同等待遇」,切實做到像爲天津市民服務那樣造福臺灣同胞,深化「兩岸一家親」的情誼。
「46條措施」總體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即1-30條,是爲臺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涉及科研、金融、重大技術裝備及產業創新中心建設、5G研發、建築垃圾城鎮污泥資源化利用等內容。
第二部分即31-46條,是爲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涉及交通、教育、就醫、文藝、求職、就業創業、住房、技能培訓、職稱評審、體育賽事、動漫設計、銀行卡辦理等內容。
原清說,「46條措施」在制定的過程中,認真總結和吸取《關於進一步促進津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52條措施」)實施以來的經驗和做法,充分考慮到臺胞臺企的特殊情況和普遍關切,在推行臺胞習慣的輸入法、申請公租住房、銀行卡辦理、搖號購車等方面提出務實舉措,爲臺胞更好地融入「津味」生活提供了保障。
報導稱,2019年1至10月,天津市共批准設立臺資企業39家、增資1家,合同投資總額近4億美元,合同臺資額3.76億美元。原清指出,「46條措施」注重發揮天津的資源優勢,統籌津臺經濟社會發展,爲臺胞臺企率先分享大陸和天津的發展機遇、更好地參與「一基地三區」建設創造了有利條件。特別是在農業產業、自貿區投資、海關通關等領域,支持大膽探索和先行先試,切實把天津的特色和優勢用足用好,進一步激發臺胞臺企在津創新創造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