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運動產業紓困4.0上路 分「兩類補助」每人最高補4萬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升溫,全國受第三級防疫警戒影響關閉營業場所,我國運動產業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停止相關營運工作,爲紓解業者面臨的營運壓力,教育部針對國內運動事業,已向行政院爭取到12.01億元推出紓困方案4.0,凡符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規定並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運動事業及相關從業人員,自今(110)年6月7日起到8月31日止受理相關申請作業。
體育署爲協助受這次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運動事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在運動事業方面分兩類型方式補助,第一類型是於110年5、6、7月任一個月營業額較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或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以僱用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提供一次性營業補貼。
另外,第二類型是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提供以僱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的企業一次性停業補貼,以及補貼受僱員工3萬元及就業安定基金1萬元,共4萬元的受僱員工補貼。
此外,運動事業相關從業人員酬勞因契約或工作約定暫停或取消,而致任1個月酬勞較今年3月至4月月平均或108年同月之酬勞減少達50%者,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體育署特別提醒,爲加速本次紓困審理作業,並依行政院指示原則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以提升紓困效率,另在補貼期間都不得有重複申請、隱匿重要事項或減損員工權益的情事發生,倘違反者,得追回紓困補貼。補貼案件請款資料齊備者,依程序經審查通過,得一次撥付。
本次最新發布的運動產業紓困措施已經公佈於教育部體育署官方網站(http://rev.sa.gov.tw/Apply)。